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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新养老服务设施供应机制 农地入市拓展养老用地

作 者:全品源 来 源: 时 间:2022年05月06日     

深圳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为深圳应对“老”问题的重要举措。近日,《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办法》对各种性质的养老机构用地进行了具体规定,并将“农地”入市的领域拓展到“养老”等民生领域。


创新养老服务设施供应机制和竞争机制


2014年4月10日,深圳首次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两块养老设施用地,试水引入社会资本进入民生领域,两家企业踊跃竞拍。最终宝安地块以4亿元价格由前海人寿竞得。此次养老用地招拍挂,实际上改变了以往社会福利用地只能由政府投资开发,而“民用养老院”只能租赁场所经营的局面。


而《办法》对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给予明确规定,社会资本举办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面向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一规定创新了养老服务设施的供应机制和竞争机制,有利于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


除了民办养老设施用地外,《办法》对公办及公办民营养老设施用地也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充分体现公益性,保障基本养老需求,公办公营及公办民营养老机构采用协议免地价的方式出让,避免养老床位成本过高。


首先,由市、区财政全额投资的养老服务设施即公办养老机构,采取协议免地价方式出让,主要保障基本养老需求。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为市、区政府,实际使用单位为市、区民政部门;其次,产权归政府、引入社会资本举办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由市民政部门申请,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免地价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为市、区政府,实际使用单位为市、区民政部门,由市、区民政部门通过公开方式引进社会资本经营。


《办法》既减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资金压力,保障基本养老需求,又深入贯彻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养老服务设施供应机制和竞争机制,为社会资本进入民生项目提供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效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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