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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标配”不是“高配”

作 者: 来 源: 时 间:2022年05月06日     

由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5个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天发布。这是新修定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增"宜居环境"专章以来,我国制定的第一个关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今后几年每年将新增老年人口近1000万。
近日公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的住房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农村老年人住房条件亟需大力改善。过半的(54.5%)城镇老年人认为住房存在不适老的问题,农村老年人自报住房存在问题的比例(63.2%)更高。在城乡老年人反映的住房问题中,排名前三项的分别是:没有呼叫 / 报警设施、没有扶手以及光线昏暗。
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宜居环境需求与现有居住环境不适老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宜居的住房和社区生活环境是保障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必要基础。
指导意见提出,今后应着力加强城乡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升新建住房的适老化水平,推动老旧住房的适老化改造,改善社区环境的适老化状况,多措并举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支持性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独立、功能维持和社会融入。
指导意见提出,安全性是当前适老居住环境建设的重点 ,对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改造,加装防护扶手、防滑地板、坐浴椅等防跌倒装置,紧急呼叫和监护网络等紧急救助装置。
支持适老住宅建设,对开发老年公寓、老少同居的新社区和有适老功能的新型住宅提供相应政策支持,开发通用住宅方便老年人和子女共同居住。
另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建设适老出行环境,强化社区无障碍通行,构建社区步行路网,发展适老公共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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